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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方法与实践

来源: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  时间:2015-07-02 00:00:00  编辑:单新宇
    摘  要:近年来,大量工业搬迁场地的调查发现存在严重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各类矿山的不规范生产管理导致周边环境安全和居民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各类废渣、废水倾倒、泄露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事件频繁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列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制度。目前环保部与司法部拟联合出台的相关文件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作为一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事项。虽然目前国家针对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评估和修复颁布了一系列标准规范,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除了涉及工业污染场地外,还涉及到矿山、农田、沟塘等非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同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直接服务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除了土壤和地下水的调查修复问题以外,还包括土壤和地下水的期间损失的修复与赔偿、永久性损害的赔偿问题等。为此,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组织相关行业研究机构针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开展了专项研究,本报告总结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现有制度体系,介绍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的研究编制进展与两个典型案例,最后,就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涉及到的程序规范与损害判定、损害量化、损失计算等技术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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