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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统筹城市固废物处理,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

来源:农工党中央  时间:2015-03-03 00:00:00  编辑:郭岩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的提高,城市固体废物排放量增长迅速,处置能力不足制约了城镇化发展,影响了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经过发达国家多年实践,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废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成熟,成为城市固废处置最终手段。近年我国一些地区和企业率先启动利用此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废弃物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不增加土地,环境扰动小,处置效果好,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是社会普遍欢迎的好方法。

虽然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废弃物有着诸多的优越性,但目前推进缓慢,主要是体制原因。为此建议:

1、    全面评估垃圾发电项目,严格审批权限

一是垃圾发电项目污染空气。二是遗留焚烧灰渣和飞灰处理成本高。三是垃圾发电厂需要新征较大面积土地,投资巨大,且厂址建设无法与城市居民生活区设置安全距离,对城市环境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2、水泥窑协同处置纳入基础设施,统筹使用

一是规划先行,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把水泥窑协同处置列入“十三五”全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跨地区固体废物处置规划,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列入地方环境应急响应体系。二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写入有关地区法律法规,地方行政部门,统筹考虑区域垃圾废弃物协同处置问题。三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在整体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中,加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内容。

3、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建设

建议工信部、环保部、建设部、发改委等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建设。一是在现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在京津冀地区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推广工程,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明确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推进,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二是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政府职责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三是鼓励规范第三方参与城市管理。四是研究制定水泥窑处置废物项目激励制度,重点考虑项目投资补贴、设备投资款抵税、进口设备税费减免、废物处置费等。

4、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一是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列入工信部、环保部、发改委等国家重大环境保护和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规划。二是设立国家重大装备产业化行动专项。建议由上述相关部委牵头,设立国家重大装备产业化行动专项。在我国现有技术基础上,选择不同的工艺路线和装备给予重点支持。

5、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协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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