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早期教育市场监管的建议
来源: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 时间:2014-03-03 00:00:00 编辑:郭岩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国的早教市场还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可以说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其教育质量和效果令人堪忧。针对目前婴幼儿早教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和混乱局面,建议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早教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引导早教市场走上一个正常的发展轨道。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法》,将零到三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法律规范的范围,取代和废除1989年颁发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二)明确监管主体和早教机构责任。目前,应明确将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为婴幼儿早教市场的监管主体,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三)制定统一标准和行业规范。集合婴幼儿早教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早教行业制定统一的标准。(四)提高行业门槛,建立准入机制。对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设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五)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婴幼儿早教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惩治不法单位和个人。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法》,将零到三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法律规范的范围,取代和废除1989年颁发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二)明确监管主体和早教机构责任。目前,应明确将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为婴幼儿早教市场的监管主体,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三)制定统一标准和行业规范。集合婴幼儿早教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早教行业制定统一的标准。(四)提高行业门槛,建立准入机制。对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设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五)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婴幼儿早教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惩治不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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