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调研,重大建议得到重视
来源: 时间:2014-02-28 00:00:00 编辑:谢英伟
2013年全年我党中央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了9个有关参政议政的建议专报,均得到重要批示,有的已产生实际效果。
《关于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的有关工作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批示“建议很有价值,应认真研究,出台有力举措,为实现‘美丽中国’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副总理也分别做出批示。在这一建议的积极推动下,9月初,国务院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纳了我党关于PM2.5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区域联防联控、京津冀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等主要建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我党中央开展了“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有效拉动内需、保障民生”的大调研,提出了《关于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李克强总理批示认为很有针对性,要求在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时统筹考虑。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体现了我党中央建议的主要观点。中央联合开展了 “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调研,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加强长江上游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的建议》和《统筹规划,生态优先,促进长江上游水电开发可持续发展》的两个报告,张高丽副总理作出请相关部门认真研处的批示,相关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中央《关于建立符合国情、体现规律、促进发展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有关建议》、《关于将科技重大专项标志性成果-国家1.1类新药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纳入国家新农合肺癌治疗药物目录的建议》以及《防控恶性伤医事件刻不容缓》等专报得到刘延东副总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重视农工党的建议。这些建议在国务院机构改革、维护我党所联系的医药卫生界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还与长期合作的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重庆市委市政府开展合作调研,分别形成了《关于在黑龙江省建立国家安全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议》和《关于加快重庆两江新区发展,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建议》,张高丽副总理感谢农工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中央赴甘肃就中医药产业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层协商会上提出建议。上述调研与专报工作,得到了我党上海、江苏、浙江、天津、陕西、四川、云南、黑龙江、重庆、青海、甘肃等省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我党各地方组织创新选题模式、拓展调研思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得到当地中共党委和政府的吸收和采纳。
《关于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的有关工作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批示“建议很有价值,应认真研究,出台有力举措,为实现‘美丽中国’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副总理也分别做出批示。在这一建议的积极推动下,9月初,国务院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纳了我党关于PM2.5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区域联防联控、京津冀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等主要建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我党中央开展了“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有效拉动内需、保障民生”的大调研,提出了《关于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李克强总理批示认为很有针对性,要求在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时统筹考虑。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体现了我党中央建议的主要观点。中央联合开展了 “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调研,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加强长江上游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的建议》和《统筹规划,生态优先,促进长江上游水电开发可持续发展》的两个报告,张高丽副总理作出请相关部门认真研处的批示,相关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中央《关于建立符合国情、体现规律、促进发展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有关建议》、《关于将科技重大专项标志性成果-国家1.1类新药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纳入国家新农合肺癌治疗药物目录的建议》以及《防控恶性伤医事件刻不容缓》等专报得到刘延东副总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重视农工党的建议。这些建议在国务院机构改革、维护我党所联系的医药卫生界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还与长期合作的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重庆市委市政府开展合作调研,分别形成了《关于在黑龙江省建立国家安全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议》和《关于加快重庆两江新区发展,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建议》,张高丽副总理感谢农工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中央赴甘肃就中医药产业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层协商会上提出建议。上述调研与专报工作,得到了我党上海、江苏、浙江、天津、陕西、四川、云南、黑龙江、重庆、青海、甘肃等省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我党各地方组织创新选题模式、拓展调研思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得到当地中共党委和政府的吸收和采纳。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