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勤建代表建议加强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

钟勤建接受记者采访
农村环境公共服务是钟勤建代表长期关注的问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副主委钟勤建向大会提交建议,加强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
钟勤建代表指出,近年来,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与农业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还存在差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还存在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是农村环境污染日益突出。一方面是人地矛盾突出,农村生活空间、生产空间与生态空间的矛盾突出,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胁迫作用加剧,农村环境污染量大、面广,四川省全社会废水污染排放量中农村农业源COD占33.3%,总磷占58.54%,总氮占56.29%,农村环境污染已超越工业和城市污染,成为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一大隐患;另一方面农业投入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使农村面源污染呈现复合、立体交叉污染的特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体系和机制尚未形成,污染控制难度较大。
二是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滞后,农村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的覆盖面和公平性相当不足。四川省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697万吨,生活污水 10多亿吨,相当部分未经处置;全省4408个乡镇中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仅14%,在48367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污染治理还处于空白状态。与此同时,已建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经费保障不足,导致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而不用,用而不良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农村环境管理的基础薄弱。一方面是社会资源的动员和投入不足,农村基层环保机构严重缺失,目前,四川省4408个乡镇中只有435个乡镇设有环保机构,不到10%,乡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1859人,每2.5个乡镇,才有1个环保人员;另一方面是建立在“谁污染、谁治理”基础上的环境监管体系不适应农村环保新形势,以环境公共服务均质化和环境公共产品分配与供给公平化为基础的农村公共环境政策尚未形成。
针对上述问题,钟勤建代表建议:
一、将农业源污染防治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突破性的重点工作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源污染正在成为流域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对农业源污染的控制不但已成为水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也成为现代农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从我国环境污染控制的历程上来看,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已基本实现了从无序排放到标准与总量控制和制度化管理的转变。但除了集中排放的工业、城市废水以外,无组织排放的、大面积的农业污染源,如农田径流等,也越来越显现出其对水体污染的重要影响,对于湖泊、水库、流域的富营养污染,农业污染源往往是主要的贡献者。而我们至今尚未采取有效措施对面污染源进行控制,因此,许多地区出现了虽然工业废水实现了达标排放、城市废水进行了有效处理,而水体的水质指标和蓝藻爆发却不见改善的现象。我国污染防治中重工业、城市,轻农村农业源;重点源,轻面源和内源污染防治的现象如不能得到很好的重视与对待,流域的环境质量改善就仅仅是一个愿望而已。加强农业源污染控制,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农业生态系统可能出现的大面积常态性污染问题,也是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的重要保障。
二、构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产业体系
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方式。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为方向,大力推进土地利用集约化、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清洁生产,控制种植业污染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以种养平衡为方向,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适度发展规模养殖,加大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实现主要污染源总量减排目标,实现种养业良性循环。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
建立生态农业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管机制,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服务体系。以动植物病虫害、畜禽水产品卫生质量、大宗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硝酸盐污染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农用土壤污染状况监控,逐步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分类管理。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建立畜牧、粮油、蔬菜、茶叶、花卉、烟草、药材等重点农产品的标准认证体系,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流通和消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建立生态农业补偿机制。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各级财政资金应以一定的比例补助;鼓励使用有机肥料,对施用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的,由各级财政按一定的标准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按实际秸秆收购和利用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近年来,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的趋势逐步显现,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农产品集中度不断提高。农业生态系统面临更大的生产集约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农业面源污染;产业结构的演化、技术进步、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影响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因素,应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管理政策创新的重点。因此,在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结构时,需配套跟进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对农产地环境质量进行评估,提出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农业开发强度。
三、建立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管理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统筹安排乡镇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尽快履行职责,提升公共服务。完善村民环境保护自治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生态保护细胞工程,建立“一事一议”的村庄环境治理结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综合考虑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要求和实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每年给完成了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建设完成了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的镇村安排一定数量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镇村环境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维护。
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投入。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提供或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长期以来,政府方面的农村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供给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而乡镇基层政府普遍财力拮据难以履行公共基础设施供给与服务的基本职能,政府引导与支持投入严重不足,同时社会资金不愿投入,结果只能由经济力量严重不足的农民和乡村集体自己负担,乡镇与村庄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机制长期难以建立,致使农村人居环境长期难以改善。建议将排污费资金使用范围延伸到农业源污染治理,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大力促进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为目标的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政策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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