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冰玉建议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仇冰玉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农工党山东省委会副主委仇冰玉向大会提交了建议,他建议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仇冰玉代表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自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总体上进展顺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也有些问题需要从制度顶层设计上加以完善。
一是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刚性要求,制约了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而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层次普遍低于公立医院,成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下沉基层、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的瓶颈。同时,由于医保目录数量要远远超过基本药物,医保内的非基本药物无法在基层使用,造成了医保目录在基层的制度虚设。
二是价格低、利润少,但在临床使用上又很重要的救命短缺药品生产供应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氯解磷定(解救多种有机磷中毒 每支0.5g 5.3元 )、去甲肾上腺素(抢救休克用药 每支2mg 6.00元)、异丙肾上腺素(抢救心动过缓用药 每支1mg 3.45元)等,以上药品市场供应少,但作用独特其他药物无法替代,医院在使用后不能得到及时补充和配备,抢救时往往调拨不到药物,严重影响急救工作。其药品供应紧张的原因:一是上述药品多为价格低廉药品,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且生产企业数量少;二是近年来生产要素成本上涨,新版GMP认证投入、质量标准提高,药品生产成本大幅上涨,甚至高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三是受基本药物“最低价中标”模式影响,部分企业为获得市场份额而竞相压价,而中标后消极供应,造成临床缺货。
针对这些问题,仇冰玉代表建议:
一、调整完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都要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较大幅度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引导医疗机构和群众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基本药物同时,允许配备部分医保目录里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基层群众对优质优价药品的临床需求,同时也为开展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提供药物支持。
二、建立短缺药品临床供应机制,多部门协调推进。
一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临床短缺药品种类型,对临床绝对短缺的药品,尽快列入定点生产试点品种;二是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短缺药品成本调研,适当提高短缺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或逐步取消价格限制,交由市场自主定价; 三是工业信息化部门建立低利润短缺药品储备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对储备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以提高生产企业短缺药品生产的积极性;四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短缺药品电子信息档案库,强化对中标企业的监管,对于因中标企业不诚信或违法违规造成的市场短缺,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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