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华代表建议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
水资源短缺是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我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约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之一。特别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水资源短缺形势将更加严峻。
华北地区既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最缺水的地区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位居全国后三位。华北地区(包括京、津、晋、冀、鲁、豫六省市)水资源总量只有1180亿立方米,按国际通常标准,一个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40%就会引起生态危机,因此理论可用水量按40%计算,只有472亿立方米,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华北地区地下水位正急剧下降,并导致地面沉降、地下漏斗形成、含水层疏干、湿地湖泊干涸、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正在华北地区形成。特别是北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2012年北京人均水资源量仅107立方米,是世界上最严重缺水的30个大城市之一。
解决华北地区水源短缺已经是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看,解决途径包括节流与开源两种,但解决华北地区上千亿立方米的缺水问题,已经远不是光靠节水所能解决的,最主要还要靠开源。据测算,通过污水利用、人工降雨、截留雨洪水、南水北调等各种增加水资源的办法,总共能增加华北地区水资源量400多亿立方米,与实际缺水量尚有非常大的缺口。因此,必须寻找更有效、更可靠的水源。
海水淡化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经过多年发展,海水淡化的技术指标已经成熟。从国际看,大规模海水淡化应用已有成功实践。目前,沙特、以色列等国家70%的淡水资源来自海水淡化,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为保护本国淡水资源也竞相发展海水淡化产业。从国内看,近年来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12年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国内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2012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并于2013年公布了第一批试点单位。我市曹妃甸区也正在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产业,这不仅可以满足曹妃甸自身发展的用水需求,还可实现向北京、廊坊等缺水地区供水,缓解京津冀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曹妃甸阿科凌5万吨/日海水淡化项目,是现阶段国内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最大规模的项目之一,目前已经建成投产。北控集团谋划的100万吨/日海水淡化进京项目,是构筑首都战略保障水源的重要支撑。该项目得到北京市与河北省的认可和支持,并纳入了《北京市、河北省2013至2015年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已获河北省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现阶段,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还需要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一是海水淡化水作为饮用水源缺少法律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淡化水尚未纳入我国水资源范畴;二是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仅提出了采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方式的要求,而对于海水生产的淡化水,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标准;三是自来水的水库建设、管道施工、引水工程,都是国家投资,且没有正常核算到自来水价里,以致自来水价偏低。但是海水淡化的土地、设备等都是企业投资,而且需要先进的科技和一系列复杂的工艺来支撑,造成水价成本较高。
为此,高瑞华代表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修编水法,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我国水资源体系,为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在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增加发展饮用海水淡化水项目的内容,并纳入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中,为海水淡化水逐步作为民用饮用水提供有力依据;三是对各地区的海水淡化项目加快审批进度,力促早日开工建设。特别是在电价、税收等方面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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