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系统197个单位、198名同志进行了表彰。宿州市农工党党员方玉滢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方玉滢曾任砀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宿州市心理健康协会副会长,是宿州市第五届政协委员和市工会代表、市妇女代表,现任砀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政协常委、宿州市妇委会代表、市工会代表。在法院工作期间,她先后在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办公室、民二庭、综合办公室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都本着认真尽责的态度,开拓创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在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经常组织干警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她每年都与县妇联、团县委等共同开展法律宣传、法律讲座,积极参与少年法庭重新挂牌后的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思路,与少年法庭法官赴农村、学校,认真组织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提升妇女儿童自觉维权的意识和依**的能力。她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本院先进个人。2019年,她负责的妇女工作被全国妇联授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她本人被农工党宿州市委会授予“2019年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她被农工党安徽省委会授予“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称号,被农工党宿州市委会授予“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被县妇联授予“最美战疫女性”称号;2021年度,她被省妇联授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方玉滢,在繁琐杂碎的工作中,始终保持一个真诚服务的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农工党党员的人生价值。(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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