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农工党江西九江瑞昌市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党员雷琴榜上有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农工党江西九江瑞昌市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党员雷琴榜上有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雷琴,女,一级法官,毕业于江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现任江西省九江瑞昌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
自2010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雷琴始终坚持以“爱心融入法律、真情注入心灵”为审理理念,推动瑞昌市人民法院成立九江地区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启用九江地区首个“圆桌法庭”,规范少年审判制度,办理百余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实行双向保护。
雷琴延伸少年审判职能,对失足少年启动心理疏导,坚持回访帮教,经常性赴学校、社区开展法制讲座、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漫画展、讲述法制童话故事、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当选瑞昌市政协委员后,雷琴积极撰写提案,促进未成年保护措施的落实。作为瑞昌市妇联执委,热心参与妇女权益保护活动。
由于工作表现突出,雷琴被评为瑞昌市三八红旗手、瑞昌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政协委员、瑞昌市先进个人、瑞昌市十大杰出青年、九江市法院优秀法官、九江市“铿锵玫瑰”、九江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其所带领的少年法庭被授予“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瑞昌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蔡秋明 雷琴)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