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涵刚近照
这是一个犹如小说开头一般的开场:高铁上,律师和他身边的乘客,开始了一场关于“法律到底公不公正”的对话,于是有了后面的代理过程。
这是一个让人对法律心生敬畏的转折:尽管当事人已经放弃上诉,尽管还被欠着律师费,但执着的律师主动写好上诉状,说服当事人再努力一把,终于盼到了光明。
当事人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被羁押的851天里,律师一路坚持,异地会见15次,和当事人一起守来了公平正义。
小说一般的开场
2014年的5月5日,农工党党员、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张涵刚律师出差回杭。坐在高铁上的他,随手翻看着一本法律书籍。身旁的一位男乘客看到这一幕,打开话匣子说了一句:“现在的法律,一点都不公平。”
张涵刚律师执业20余年,对法律的信仰早已根植于心。他侧身看去,那是一个40来岁的中年男子,便问道:“你是有什么冤情吗?”
“不是我有冤情,是我的一个同学,被抓进去快一年了,也不开庭也不判决,一点说法都没有……”
“只要他是有理的,法律一定会还他公道。”张涵刚律师给邻座的乘客留了自己的电话,让他回杭州和自己联系。第二天,这位同学带着案件当事人冯磊(化名)的妻子,敲开了张涵刚的办公室。
经过一番沟通,当天,张涵刚律师受聘成为冯磊的辩护人。
涉嫌职务侵占被起诉
冯磊大专毕业,是做工程的。2010年8月,舟山某工程开展招投标。
浙江华宕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宕公司)中标,就职于华宕公司的张晓华(化名)为该项目的经济负责人。经张晓华推荐,冯磊被聘为该项目的常务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
2011年,业主单位对项目的工程进度表示不满,发函要求华宕公司更换现场负责人。2011年6月,华宕公司宣布冯磊不再担任该项目副经理,让其撤离施工现场。
2013年6月25日,冯磊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他以该项罪名被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称,冯磊在结算工程费用时,在已经用不附发票的领款单向公司报账的情况下,又要求收下的分包商提供了总面额为36万余元的柴油费发票,再次要求审核报销。公诉机关认为,冯磊作为华宕公司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位已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坚持无罪辩护
一审开庭时,张涵刚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据理力争。
首先,没有劳务合同以及社保证明等证据证明冯磊是华宕公司的员工,仅仅凭没有送达的任职文件及工资单不能证明其是具备职务侵占的适格主体。
冯磊用柴油费发票充账,其真实意图是为了冲抵无法说明的工程施工费用。所得的款项,并非由华宕公司支付,而是通过一家劳务公司向华宕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的结算方式,再由劳务公司将工程所需款项汇给冯磊的妻子,也是该项目的出纳。“退一万步说冯磊有侵占财务的行为,那么侵占的应当是劳务公司的财务,并非华宕公司的。”再者,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能证明华宕公司将所指控的款项支付给冯磊。故不构成犯罪。
2014年10月9日,冯磊被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这一天,距离冯磊被羁押已是1年3个月有余。

会见记录
绝望中的坚持
拿到判决书,张涵刚律师第一时间和冯磊的妻子做了沟通。
“上不上诉?”律师语气平静,目光里透着坚定。
“你坚定,我们就坚持!”
“这可能会是一场持久战。你们愿意坚持,我就陪你们走到底。”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冯磊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心如死灰。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犹如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噩梦。身陷囹圄,当时手上的几个原本进展顺利的工程被迫停工,工程队解散,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本茂密的头发,也掉得稀稀拉拉。
看守所里,两个男人之间的对话。
冯磊:“我们弄不过他们的,我想明白了,还是早点去服刑,争取减刑,早点出来吧……”
张涵刚:“你既然相信自己是冤枉的,为什么要放弃?你不为自己,也要为你的女儿想想。这个污点留下,她以后当兵、考公务员,前程都要受影响。我已经写好了上诉状,我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但如果你相信我,我愿意陪你们打这场持久战。”
冯磊沉思良久,抬头说了一句:“既然你律师都这样坚持。那,我就赌一把!”
此时此刻,该案一审的律师费还打着欠条,张涵刚律师深知道,之后的路可能不好走。但他此时,内心只有一个信念:敬畏法律,敬畏事实。也正是这份执着,给了当事人走下去的勇气。

当事人走出看守所,母亲(右)抹泪
守得云开见月明
二审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8月21日作出裁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此时,冯磊已经在看守所呆了2年2个月。张涵刚律师向法院申请了取保候审。
2015年10月26日早上7点,律师和冯磊的家人赶赴关押地,先去法院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再到看守所接人。
当民警叫了冯磊的名字,通知他“你可以出去了”的时候,他整个人愣住了。两年多了,一直是被叫代号的,听到自己的名字,都有一种恍惚的感觉。当周围反应过来的其他人七手八脚帮他脱掉了黄马褂时,冯磊还是蒙的。他开始收拾东西,却完全不知道该拿什么好。
直到走出来,看到等在看守所值班大厅的律师,冯磊才意识到,这不是在做梦。在看守所门口,冯磊的妻子和母亲见到张涵刚律师与冯磊走出大门,哭喊者跑过来,泣不成声地拍打着他的身体,满面的泪水里,五味杂陈。这一天,恍如隔世。
负责重审该案的是一位女法官。在冯磊取保候审后,她对他说了这样一番话:你要相信法律,也相信你的律师,不要去跑关系。我们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处理。
又是一年的漫长等待,2016年8月1日,一审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张涵刚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过程中,一审检察院以本案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12月27日,冯磊向二审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赔偿无罪羁押851天期间的误工费、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共计200万元。法院已经接受了相关材料,目前程序正在进行中。(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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