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泽民(1877~1956),广东四会人。农工党第二、四、五届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1906年加入中国革命同盟会,是吉隆坡分会负责人之一。1924年回到广州参加民主革命活动,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海外部部长、国民政府委员。1927年参加“八一”南昌起义,任革命委员会委员。1930年参与创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任中央干部会干事。抗战爆发后,向国民党提出《抗日救国的八项主张》,在香港创办《抗战华侨》宣传抗日。1941年皖南事变后,同宋庆龄等联名写信给国民党当局呼吁团结抗日。抗战胜利后,在香港领导南方民主运动,并任“反内战大同盟”常务委员。1948年代表农工党响应中共“五一”口号,从香港赴东北解放区参与筹备新政协。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医研究院名誉院长,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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