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



吕忠梅,女,汉族,1963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十七届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80--1984年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4--1993年  中南政法学院教师(其间:1985--1987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3--1995年  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5--2000年  中南政法学院教授,历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经济法系主任

2000--2008年  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副院长,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1997--2001年  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2008年  三峡总公司挂职锻炼)

2008--2013年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2013--2015年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2015--2022年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2022--2023年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2023--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第七、八届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届中央常委,第十七届中央副主席,第四、五、六届湖北省委会副主委,第七届主委;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