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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界别小组关于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的提案

我国是世界13个人均水资源贫水国之一,人均淡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量的四分之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质型和资源型缺水叠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22年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8.76%,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再生水利用缺乏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出台的再生水相关政策,统计数据口径不一致,制定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不同,地方在实施中缺乏统筹协调,未出台系统性、全局性规划和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再生水管网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建设未统一规划,生产输配设施建设和发展需求不匹配,制约了再生水的分质、分类利用。

二是管网建设严重不足、利用方式单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再生水实际利用能力为生产能力的54%,再生水管道仅为供水管道的1.62%、排水管道的2.05%,以直接、单向、单次利用为主。由于管网建设滞后和布局不合理,部分管网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甚至闲置。与此同时,再生水用户分散,管网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高,导致覆盖范围有限,潜在用户难以利用。

三是再生水利用技术标准不完善。再生水富含N、P元素、全盐含量较高、含有多种毒性痕量物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以及病原体等,不符合灌溉标准。长期灌溉易导致土壤中盐分富集,造成土壤次生盐渍化和生态系统退化,易对灌溉设备造成损耗和腐蚀。

四是再生水使用成本偏高。许多沿江沿河化工园区提出废水100%回用的再生水利用目标,以西部某缺水地区化工园区为例,新鲜水(包括基本水价、用水权费、水资源税)总费用4.45元/立方米,一般工业区水、再生水、高盐污水处理成本分别为每立方米13元、23元、37元,水资源使用的高昂支出增加了企业负担,难以持续利用。

五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目前的水价调整仍以补偿供水运营成本、减少财政补贴为目的,水价没有充分起到对水资源供需关系的调控作用。城市(工业)供水水价、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收费之间未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缺少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励机制,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和运营成本。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从管理体制、利用规划、工程建设、设施运维、监测监管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引导企业、市政等部门积极使用再生水。通过低息贷款、降低税收等金融手段鼓励精细化工、煤化工等行业治理工业废水。加快工业污水处理回用关键技术工艺的研发,帮助企业实现水资源再生和产业升级。完善不同用途的再生水水质标准、重点监测指标和指标范围。

二是加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生产协调。合理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规模和工艺,做到满足区域水污染控制要求与排放标准,污水再生利用需求与水质要求密切协同。在工业集中区建设净水厂,实施净化水厂尾水深度处理工艺技术改造,治污、制水“一厂双能”,形成“高品质再生水直供工业企业”全新产业模式。

三是鼓励开展再生水分散式利用。加强分散式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和运用推广。因地制宜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实现污水就近收集、处理、回用。推动用水规模较大的企业自建“近零排放”设施、用水规模超大的企业建设“零排放”处理工程,实现工业废水循环使用。推进园区企业间分质、串联、梯级用水,实现优水优用。

四是加大再生水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再生水利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结合户外教育、传媒教育、展馆教育、课堂教育等载体,提升宣传教育的鲜活性和时效性,让社会各界对再生水的安全性、潜在的风险和利用的可行性有客观的了解和认知,促进再生水利用被社会各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