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化学品被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并通过污水排放、农业排水等形式进入水环境。在长江水体非靶向筛查研究中,共识别出一百多种新污染物,涉及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阻燃剂、塑化剂、表面活性剂与化工中间体等多种类别,可见长江的新污染物污染状况并不容乐观。
目前长江流域新污染物防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标准指标遴选方面尚未建立成熟完善的技术体系,缺乏监测评价标准和限值控制标准。面对水中不断涌现的新污染物,目前尚无官方的监测体系对其监测范围、频次提出明确要求。此外,现行标准及控制限值以常见的污染物指标为主,对于近年来国际上比较关注的诸如抗生素、微塑料和短链氯化石蜡等新污染物依然处于空白,难以满足现行的生态管理需求。
二是化学品生产、使用和新污染物排放信息不全,新污染物溯源和管控无从下手。化学品的生产、使用以及污染物排放涉及多个政府管理部门,各部门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其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职责交叉或空缺,管理对象和范围不明,相应的数据信息尚无共享机制,导致新污染物使用和排放基本状况无法掌握,对于新污染物的监测、治理和管控无从下手,一旦涉及新污染物应急突发事件和溯源分析,更是无处着手。
三是监测技术支撑相对薄弱。目前,国内对新污染物的监测监控手段相对落后,尚难完全有效监测与追踪新污染物,并为新污染物分布研究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撑,影响了我国新污染物背景调查及排放限值的制定。
四是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对新污染物的处理技术更新不够及时。一些使用和排放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提升技术、改善工艺、寻找替代品以减少或停止新污染物的使用、生产和排放的主观意愿不强。在城市生活和污水的处理过程中未有针对新污染物的处理工艺,一些传统处理工艺甚至扩大了污染范围,增加了生态风险。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评估监测,实施精准治污。建立和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标准和风险评价标准,将新污染物排放纳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建立新污染物评估框架和风险预警系统,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污染物及其污染源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分类管控,在涉及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流域评估新污染物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建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
二是加强新污染物源头管理,明确新污染物治理目标任务,做好新污染物生产和排放协同管控工作。开展特征污染物监测调查,建立行业、企业毒物指纹库,建立行业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管控单位新污染物生产和污染排放监管。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涉新污染物项目建设准入管理。明确各部门治理主体责任,制定新污染物能力建设及治理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实行数据信息共享,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新污染物生产、销售、使用和污染排放状况。
三是鼓励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及创新,补齐技术短板。加强新污染物监测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标准,加强新污染物暴露预测和追踪溯源方法研究,构建新污染物监测专家团队,加强新污染物监测人才梯队培养,增强新污染物监测能力,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适当对新污染物新方法新技术领域科研项目倾斜,鼓励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和技术的创新研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鼓励研发和使用替代产品。重点关注新污染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等监管的重要环节。要求相关排污企业明确排污治理方案,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新污染物的使用,从源头上减少该类产品的生产。研究和推广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资源化技术,消除新污染物的潜在生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