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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欣代表:关于共建京津冀联合实验室 推动移动源污染协同治理的建议

随着各地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强,移动源排放污染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移动源排放中的VOC和氮氧化物是臭氧污染的主要前体物,因此治理移动源污染排放成为大气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其中北京市机动车污染占比达到了46%。截止到2022年底,京津冀三地机动车总量超过了3335万辆,其中河北省的保有量占近三分之二,超过了2233万辆;三地机动车近五年来以5%以上的增速在持续增长,在2022年增长率超过了14%。

为了减少移动源排放,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移动源污染治理应对移动源使用的全寿命周期进行全程监管,具体分为新车、在用车和油品监管三部分:

一、移动源监管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新车监管

加强新车环保监管是大气法赋予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是从源头控制移动源排放污染根本措施。目前,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本地汽车生产企业的检测机构对市售新车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一是配置核查。对新车申报车型目录明确的环保配置、OBD、后处理装置进行核对检查。二是进行新车排放实验。对抽检新车按标准进行各型排放实验。三是检查新车全寿命周期内的排放变化情况。耐久实验。

新车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各地移动源执法不足。无技术人员,无检测技术手段。二是现有检测机构均为汽车企业所属或由汽车企业转隶而来,主要服务于汽车企业,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二)在用车监管

1、定期年检。目前全国在用车辆均开展定期检验,对车辆排放达标起到积极作用,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内定期检验范围。主要问题是车辆定期年检中造假行为多,监管难度大。

2、道路非现场检测。目前各地在主要道路上建设若干套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装置,除个别省市外对上述装置检测出的排放超标行为均未列入执法范围。

3、现场执法。各地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在交警的配合下开展道路执法,对车辆集散地、建筑工地等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现场执法。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便携式执法仪器缺乏,执法不方便。如氮氧化物检测仪。二是执法效率低。

(三)油气监管

主要是对加油站,储、运油设施VOC无组织排放进行监管。一是为加油站、油库加装油气回收装置。二是对油气回收装置加装在线监控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二、移动源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车辆排放检测是专业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专业技术团队和高端装备(检测设备)支撑,且投资巨大,目前不宜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建设。为统一标准、避免重复投资、资源浪费,建议由京津冀三地政府(环保部门)牵头,借鉴10月9日三地教育部门签署《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的方式,签署《京津冀移动源治理协同发展行动计划》,以各自区域的内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合作共建(无汽车企业背景)的移动源检测中心和技术创新实验室。对标美国EPA机构,为移动源减污降碳和国家双碳目标服务、为汽车企业服务,服务京津冀。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立移动源检测机构,为政府监管和汽车企业排放问题整改提供服务。

目前针对新车市场情况,需要建设轻型车、摩托车检测能力,重型车发动机台架检测和PEMS移动检测能力。

(二)形成执法检测、年检场检测设备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根据移动源执法工作需要,开发简单便携式执法检测仪器,满足移动源执法需要;随着国家移动源排放标准的提高不断开发符合国标的检测仪器,满足年检场需求。

(三)参与移动源排放标准、检测标准研究,为国家制定标准提高建议。

(四)研究移动源排放控制技术,创新技术减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