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医疗机构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我国现在的养老机构一方面提供的床位数相对于老年人的需求、还有很大的缺口,另一方面床位的利用率却不能让人称道。主要就是由于现有的养老机构在满足残障老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等特殊老人群体的医疗需求方面有所欠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投资兴建了全国第一家公立医院主办的养老机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已形成一个集医疗、护理、养老、康复、护理职业教育、学术交流、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养老社区,深受入住老人好评。
二是部分医院转型为“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医疗机构(包括厂企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直接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
三是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近距离规划,合作服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当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突发疾病、大病时可以第一时间到相近的医疗机构得到专业便捷的救治。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前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医养一体化”尚面临以下挑战:一是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有限的资源满足不了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二是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普遍缺少老年专业专职医生。三是医养一体化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政府缺乏有力的政策引导客观上限制了“医养一体化”发展。
为此,建议:
一是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是老年人“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健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及卫生民政部门和全社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医养一体化服务法律法规和相关促进发展扶植政策。
二是探索创新医疗报销机制。一是将健康体检部分纳入基本医疗范畴,可减少医疗投入并有助于解决盲目过度就医等问题。二是设立强制性护理康复险。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立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鼓励性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并探索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运作模式。
四是明确重点服务人群。有别于普通养老机构服务所有老年人,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应当主要为残障老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
五是明确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机构的一种,必须达到民政部门制定的养老机构准入标准,同时能够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内容。
六是制定统一的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各级民政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自身的职责,按照行业特点制定准入标准,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并加强协同行动,确保规范运营。
七是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医疗养老信息化进程。通过数字化健康管理,为老人提供实时的健康管理服务,为医护人员提供在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卫生管理者提供健康档案实时动态数据,并将三方有机结合。
八是加大基层公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设立专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大楼,将老年科与内、外科、急诊科大楼分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医科类大学可尝试培养老年专业专职医生、护士。
建议办理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