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建议
编辑:陈静 来源:农工党中央 时间:2018-03-02
到2017年底,我国贫困人口在3000万左右。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居住在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地方,自身发展能力弱,脱贫难度较大,是最难啃的硬骨头。
我国精准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精准扶贫总体效率不高,帮扶措施还存在“大水漫灌”现象;二是扶贫开发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项目带动没有精准到建档立卡户中;三是扶贫合力还没有形成,相关扶持政策衔接不够,社会力量动员不充分;四是扶贫资金投入不能满足需要,且资金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统筹整合难等问题;五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待加强;六是致贫返贫共存,因病、因学、因婚、因房等问题返贫情况时有发生。
为确保在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亟待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此,建议:
一、完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一是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应进一步细化明确,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可测量、可衡量的准确度。二是彻底摒弃按“指标”定贫困人口的错误做法,实现“应扶尽扶”,“应纳尽纳”。三是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识别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三级识别人员层层签订《精准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工作责任状》,通过公示、签字方式明确各级识别主体责任。四是支持农民全程参与贫困识别,让农民民主决策识别谁是真穷人,完善全程公示制度。五是对贫困人口跟踪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重新纳入帮扶体系。
二、构建贫困户退出激励扶持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贫困户退出奖励制度,对各项主要指标已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在办理注销登记后,根据扶贫成效给予相应数量的资金奖励,从而提高退出积极性。二是建立贫困户退出“后扶持”制度,对部分发展欠稳定的原贫困户,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的2年内,扶贫部门应继续对其进行跟踪观察,继续支持其稳定发展,防止短时间返贫,真正实现可持续脱贫目标。三是建立“贫困村”退出机制,构建新型“滴灌”式的“到人到户”扶贫模式,阻断扶贫、脱贫、返贫、再扶贫的恶性循环。
三、创新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一是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出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制度,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农民合作社整合国家扶贫资源和贫困农户现有资产,推行“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二是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精准到村到户到人,指导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扶贫规划定期进行评估检查。三是深化村企结对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谋划村企结对帮扶的工作任务、方法和途径,提升帮扶精准度。找准帮扶项目,通过合作建设产业项目,实现村企合作共赢。
四、健全党建帮扶工作机制。一是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对不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班子干部及时调整,把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择优选入村级领导班子,增强贫困村发展能力。确保贫困村有能人管事、有地方议事、有资金办事、有能力做事,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清零”,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任队长,鼓励懂经营、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积极性高的党员干部、专家学者报名参加到村帮扶。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引导群众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让农民腰包“鼓”起来。
建议承办单位:国务院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