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移动支付的高速普及,扫描支付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得到推广应用,无现金商店逐步推出,建设“无现金社会”、“无现金城市”的呼声日益高涨。值得肯定的是,移动支付具有便捷、高效的优势,有助于降低货币发行和管理成本,加速经济贸易资金的流转流通,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是支付方式的发展趋势。但少数支付机构力推的“无现金社会”,其方向和行为出现了偏差,亟需规范和纠偏,以引导非现金支付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巩固人民币的国家法定货币地位。
一、移动支付经营和宣传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实体商店出现拒收人民币现象,严重威胁人民币信誉和权威性。在我国,很多老年人、部分小城镇及农村地区群众受思维模式、消费习惯以及受教育程度的影响,更愿意选择以现金支付。而个别互联网公司旗下部分接入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店、停车场等场所出现拒收人民币现象。货币是一国政权的基础和象征,其价值由国家法律所规定,拒收人民币行为不仅损害了以现金为主要支付手段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威胁着人民币的信誉和权威性。虽然国务院颁布的《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但未明确规定违法行为主管部门以及具体处罚标准,在实际生活中,商家违法成本基本为零,人民群众维权无门,法律强制性得不到体现。
(二)误导消费者对非现金支付产生误解。非现金支付包括票据、银行卡、电子银行等多种支付手段和工具,移动支付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而少数支付机构以“无现金周”、“无现金日”活动形式,刻意模糊非现金支付与自身支付产品之间的界限,误导消费者,甚至让消费者误以为“无现金”支付就是“消灭现金”,产生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
(三)个别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介入移动支付推广活动,易导致妨碍公平竞争。目前,与支付机构联手打造“无现金城市”、“智慧城市”已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顺应了历史潮流,但个别政府在建设过程中选择单一支付机构或产品,不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也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塑造。
二、进一步规范移动支付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规,对拒收人民币违法行为进行惩戒,维护人民币信誉。通过修订《人民币管理条例》或制定配套规定,明确所有实体商店均需设立现金支付通道,为消费者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供其选择;细化和完善拒收人民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明确主管部门,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使拒收人民币违法行为得到惩戒,保障群众选择现金、使用现金的合法权益,将人民币法定地位深植人心,进一步维护人民币信誉。
(二)引导支付机构开展推广宣传活动,消除群众误解。由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引导媒体及相关支付机构减少“无现金”等字眼,并在宣传自身产品时需明确与移动支付及非现金支付之间的界限,规范开展支付服务。同时,加强移动支付科普力度,消除群众误解。
(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以法规和制度等形式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以行政手段参与支付机构商业推广活动,不得与支付机构签订排他性协议或建设排他性支付通道,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移动支付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