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其中10岁以下网民群体占比4.2%,10岁至19岁网民群体占比13.5%,共计1.86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4.4%。互联网的使用可让青少年扩展视野,但互联网内的负面信息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存在威胁。做好青少年网络行为法制教育,培育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网络法制意识尤显重要。
当前青少年群体网络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制教育内容传统,网络正面行为的引导力度不足。网络是信息流通平台,青少年可以主动通过留言、参与讨论、发送弹幕等方式参与网络活动。国内青少年群体的网络行为存在变化迅速、极易形成群体行为等特点,同时,也极易由线上群体行为转变为线下行为,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如疫情期间发生的钉钉软件被小学生集体拉黑几乎导致下架等事件。而当前我国法制教育内容仍较为传统,较少涉及网络秩序、网络文明素养、网络法制等内容,网络行为引导教育相对缺乏。二是法制教育形式传统,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日常生活的效果不佳。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仍然是课堂教学、法制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等,当前的法制教育仍过于依赖线下实体场所教学,没有充分利用好低成本的、与青少年日常活动更为密切的网络资源。
三是法制教育与社会管控结合不力,青少年极端网络欺凌事件和网络犯罪案件常发。恶性网络欺凌问题已经引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重点关注。近年我国也有多起极端网络欺凌事件导致青少年自杀的案例,亦有青少年网暴致人自杀事件。同时,资料显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涉案人群中18-22岁年轻人占比超过23%。由于缺乏相关法制意识,导致这些年轻人在校学习期间或者在工作的起步阶段就卷入网络犯罪。
为此,建议:
一、研究出台指导意见
在国家层面加快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指导意见,由国家普法办公室联合教育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群体网络行为法制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部门责任、目标任务和组织保障,将加强青少年群体网络行为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十四五”时期各级教育部门和普法宣传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考核。
二、加快打造青少年主流普法平台
在各网络平台培养青少年网络社群的意见领袖,如引导受青少年喜欢的网络达人参与法治宣传,打造有趣的普法明星,鼓励各类网络普法明星参与青少年群体网络话题的日常讨论等方式,引导青少年在日常网络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制观念,了解网络行为边界。让严肃的普法活动融入日常学习和生活,使青少年乐于接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让网络平台成为青少年发表自身意见,寻求帮助的有益渠道。
三、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账号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为青少年提供多重保护,但没有明确要求网络提供者将普法内容融入其注册流程。建议网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重要服务提供商等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网络账号设立与网络普法内容的绑定,即各网络平台应当设立未成年人单独账户注册功能,并且在注册流程中植入基础法制内容规则勾选或关联网络行为法制学习内容,完成或测试合格才能成功注册。同时,要求青少年参与的相关平台活动,在注册或活动前可增加相关法治教育内容,让青少年通过学习了解行为边界。
四、支持和鼓励社会公益性组织发挥作用
可由共青团牵头,教育、妇联等部门组织协同,慈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设立和打造专注于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组织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公益性组织关注并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和网络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能够在信息海洋安全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