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童是指在出生前、出生时、出生后发育偏离正常轨迹的儿童。高危儿童多留下生长迟缓、神经心理发育问题及智力发育障碍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成人后出现认知缺陷、焦虑和抑郁等行为问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若能及早发现并给予及时有效干预,多数高危儿童可恢复正常或降低后遗症影响,对于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是缺乏家庭和社会认知。由于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专业性较强,整体工作起步晚等原因,目前家庭、社会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尚有较大差距,有近60%的家长不知道什么是高危儿童,仅有32%的家长了解高危因素带来的危害,但对其危害程度认知不全面。
二是缺乏必要的基础性投入。目前高危儿筛查与管理,主要在建有儿童保健科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基本业务用房、设备和评估工具,主要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投入,导致整体工作水平均较差,各地区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差距大。以云南为例,有23%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未设置高危儿专科门诊,50%以上未配备国家推荐使用的高危儿神经心理发育评估量表,75%以上的未配置康复治疗设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只能开展简单的生长发育监测。
三是缺乏专业人才队伍。从事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要求是儿科临床医师、儿童保健医师,还要求掌握一定的营养学知识及儿童心理学知识。目前,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专业性和学历较差。如云南,护士占50%,临床医学仅占32.3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占2.27%,全科医学占2.27%,学历在本科以下的占47.16%。
四是缺乏统一管理规范。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的高危儿诊疗标准和管理规范。目前,部分地区探索制定了工作方案,但不够全面和细致,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执行过程中,按照各自理解实施高危儿的筛查、识别、立案、管理和结案,亟待统一标准规范。此外,全国未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没有纳入公共卫生补助范畴,也影响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此项业务的开展。
为此,建议:
一、强化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儿童是祖国的未来,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减少婴幼儿期疾病因素对成年期影响的重要手段,各级医疗卫生 保健机构,应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和科普,让家庭、社会和政府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投入到该项工作的宣传中、实施中和推动中,更好地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国民健康素质提升。
二、给予必要的基础设备设施投入。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议国家制定开展工作必须的基础设备设施清单,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引导资金支持,各地各部门多方筹集资金,尽快补齐必要的基础设备设施不足短板。
三、重视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从事高危儿童筛查管理儿科和儿童保健医生普遍缺乏,但社会需求又非常大,建议一方面加大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力度;另一方面,针对现在已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制定必要的转岗培训政策,以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大在职技术培训力度,通过有经验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举办培训、建立专科联盟、建立专家工作站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培养一批合格的从业人员。
四、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由国家卫健部门牵头,对现有高危儿童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高危儿管理的职责及管理范畴,制定统一的高危儿分类标准和管理规范。严格落实高危儿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干预生长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医保部门及时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为持续稳定推进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张宽寿,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云南省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