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这一形势下,医疗场景也迎来一次前所未有的技术变革——数字化医疗。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数字医疗发展尤为重视,作为数字经济的蓝海,数字医疗市场正在大规模扩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2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伴随“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老龄化康养产业加速发展、后疫情时代健康意识提升,预测2023年数字医疗市场规模将达到2503亿元,未来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医疗数据要素作为兼具优化传统医疗行业的新兴生产方式,促进医疗领域新业态形成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业已成为我国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的关键因素。《“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强调,要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要素体系,并提出三条务实举措。但是,当前医疗数据要素的流通利用在实践中面临一些困境,医疗数据交易的有序发展和数字医疗市场的健康运行受到诸多制约。如何建设高质量的医疗数据交易机制愈发重要,关乎医疗领域需求侧改革的效果。
一、当前医疗数据交易存在的问题:
1.医疗数据的交换价值无法体现
当前,大多数的交易平台都采用中心化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易,这些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容易遭受单点失效、分布式拒绝服务等攻击,从而使用户的数据和交易信息也面临着丢失和泄漏的风险,使服务器上敏感医疗数据遭到窃取交易。传统医疗机构倾向于将医疗数据外包给云服务器,容易产生擅自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非法行为,不同医疗机构间相对独立,导致医疗数据重复上传,引起数据权威性不足、交易价值降低、优质数据无法凸显等问题。事关医疗数据安全性、标准性的问题,必将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让医疗数据的市场化进程受阻。
2.医疗数据交易的主体权属不清
政府、医疗机构、科研院校及部分健康医疗企业等机构组织在长期的业务中都有相应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的积累,使其成为了各类健康医疗数据的实际拥有者和控制者,而患者对个人医疗数据基本上没有实质控制权。当然患者也不具有针对个人数据进行妥善管理和分析处理的能力,但如何确保患者也能间接或直接分享个人数据产生的权利,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二、优化医疗数据交易机制的建议:
建议国家卫健委牵头,联合工信部,大数据局等,加快建设医疗数据交易体系。开发医疗数据注册登记系统,尤其建立好医疗数据的安全使用规范,防治医疗数据泄露。集聚医疗产业资本,释放数字医疗市场活力。(解军,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医科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