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生物科技、生物产业,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利用微生物,合成生物技术可以CO2为原料,高效率生产淀粉、蛋白、油脂、糖等新食品原料,不仅可将单位面积土地上的粮食产量比农业种植的提高数十到数百倍,还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90%以上。世界经合组织的分析报告指出:合成生物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工业过程能耗15%-80%、原料消耗35-75%、空气污染50-90%、水污染33-80%,操作费用降低9%-90%。至2030年,35%的化学品和相关工业产品将通过生物制造进行生产,每年将可降低10亿~25亿吨的CO2排放。合成生物技术应用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当今世界生物科技激烈竞争的重大战略方向。
“十一五”以来,在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重要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我国科学家取得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实现了以CO2为原料合成淀粉的原创科技突破,打通了一大批天然和非天然分子高水平合成生物的技术路线,在化工、医药、食品、保健、饲料等领域具有巨大应用前景。在科研创新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同时,相关产品市场的准入却严重滞后。在美国是实行根据遗传风险大小采用分类管理和备案制度,可以实现生物技术相关产品快速落地,据统计已有100多种新产品入市销售。而我国近十年来几乎没有新产品获得入市许可,在产品的市场准入层面就极大削落了我国相关产品的竞争力,阻碍了合成生物产业健康发展。
一、存在问题
1.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标示,标示办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而农业行政部门主要依据《农业生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转基因产品标识,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单位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可以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而且《农业生物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需要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三个阶段。而这种自然环境释放的生物试验与合成生物技术改造的工业微生物生产方式完全不同。工业微生物是在人工的、可控的、封闭的环境下进行的发酵生产,因此现有的法律条文并不适用于当前快速发展的合成生物产业需求。
2.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不足。美欧等国家早已形成了完整的生物技术产品市场准入规范。其明显的特征首先是根据产品自身的特点和独特性,而不是按其生产方法进行管理;其次根据产品自身含有转基因成份的多少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终产品自身不含转基因成份的产品与传统方式生产的产品同等对待;最后采用备案制度,企业是产品安全性的责任主体,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能力。但我国采用全流程管理,包括终产品和生产过程都需要行政审批,同时转基因产品分级管理不明确,而且政府是产品安全性的无限责任主体,这必然导致新技术新产品在没有明确法规约定条件下,无法获得合规的入市许可。
3.相关政策规定严重滞后于科技创新。当前科学研究日新月异,世界正处于科技革命的前期,特别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而政策法规的制定往往是滞后于科技发展。这导致新技术和新产品出现时,要么管理没跟上假冒伪劣满天飞,要么一刀切完全没有入市的可能,严重阻碍了科技创新技术与产品的应用转化,急需建设适应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新型市场准入制度。
二、意见建议
1.尽快完善相关的政策立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要求,“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安全负责,采取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生物安全培训、跟踪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亟需针对工业生产场景下,制定相关法规条例,规范企业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培训、检查、报告、工作制度、过程管理等事项,使得企业利用人工改造微生物生产相关产品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2.更新管理理念,体现科学务实高效。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针对合成生物技术相关产品做出调整。首先应根据产品自身含有转基因成份多少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而不是根据其生产方法进行管理;其次,对已经审批过的产品和生产用微生物,建立安全的生产用微生物及产品清单,加速生产技术更新迭代;最后采用备案制,让企业成为产品安全性主体责任人,加速新产品新技术入市。
3.设立入市管理示范区,加速成果市场化落地。针对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风险的新产品新技术,首先建立安全风险评审试点机构;其次建立新产品新技术安全追溯系统,实施全流程监管追溯;最后完善新产品入市安全性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准入的评审制度,完成产品的入市评审。最终通过设立新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先行生产示范区,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品快速入市,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产品和新标准,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