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环境问题。新污染物一般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来源于人工合成的化学品,涉及面广,与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根据联合国环境署《全球化学品展望》,2017年中国化学品销售额占全球37.2%,预计2030年达到全球50%。据调查,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的高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达600余种。以抗生素为例,自然环境中的抗生素主要有两类来源:一是在生产环节,伴随生产废水进入环境;二是在消费使用环节,抗生素用于人或动物机体后,相当部分以原形或代谢物随粪尿排泄进入环境。
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我国的治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需要着力解决。目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长三角三省一市陆续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江苏已发布,上海方案即将印发实施)。从国家和各省、市现有方案来看,主要措施为聚焦本地区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暂未考虑区域或流域层面的新污染物联控共治工作。
由于新污染物涉及行业广、产业链条长、使用场景多,长三角地区又是我国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重点区域,既涉及产业链上下游,也涉及生产和使用各环节,更涉及河流和水源地上下游。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区域协同和联动。建议如下:
(一)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以抗生素等区域内常见的新污染物为突破口,建立区域联合调查、风险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和联动治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将重点新污染物纳入区域生态环境“三统一”(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管理范围。
(二)探索制定区域共同优先控制新污染物(化学品)名录。在三省一市摸清各自家底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以农药、抗生素类物质等为重点,精准识别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探索长三角区域共同优先控制新污染物(化学品)名录,逐步打通新污染物产业链上下游、流域上下游的协同管控。
(三)加快构建重点新污染物全过程防控制度体系。针对新污染物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加快健全完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以农药和抗生素类物质为例,要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强化有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业等消费端抗生素类的使用管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等措施,切实减少抗生素物质的环境和健康风险。
(四)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和宣传教育。依托长三角区域科技和人才优势,联合筹建和申报国家级新污染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建议三省一市联合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