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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丽委员:关于建立“西电东送”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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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东送”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是解决能源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重要手段。“西电东送”对中东部地区来说,补足了的电力缺口,减少了本地污染排放、改善了环境质量,对西部地区而言,有利于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宁夏作为我国“西电东送”的重要送端,自2010年以来,通过宁夏至山东、宁夏至浙江两条特高压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外送电范围至山东等十几个省份,累计外送电量达6085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达666亿千瓦时,占比10%以上。近年来,宁夏又创新性实施了“风光火”打捆外送,新能源电力外送规模逐年增长,逐步实现由输“火”电向输“绿”电转变。2022年,宁夏年度外送电量达945亿千瓦时,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提升到20%以上,为增加全国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电东送”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西部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变大。“西电东送”为中东部地区输送清洁电力的同时,却将大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留在了本地。根据估算,宁夏外送电量减少了东部煤炭消费3亿吨左右,将约30万吨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超过1亿吨固体废物留在了宁夏本地。“十四五”期间,国家又规划了一批“西电东送”工程,外送电规模将进一步加大,即起支撑作用的煤电规模还将继续扩大,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加,在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约束下,新增的污染物排放只能通过其他行业来削减,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增加。二是外送火电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2021年以来,受各种叠加因素影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煤电发电成本大幅上升,外送火电企业出现了大面积亏损、经营困难。虽然国家采取控制煤炭价格、电价上浮等措施,但很多火电企业依旧难以抵消燃料成本的影响,企业生产将难以维继。由于外送电上网价格过低,送出地电力资源优势不能合理转化为经济优势,未能有效造福当地人民。

为了更好的发挥“西电东送”对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作用,建议如下:

一是建立“西电东送”生态补偿机制。由国家财政、生态环境、能源等有关部委牵头,建立“西电东送”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考虑火电外送导致的污染排放转移的因素及效应,将外送电带来的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生态修复等资金投入纳入对送电省份的中央转移支付或专项治理投资支持中,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送电方予以补偿,解决西部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所需资金问题,以经济补偿引导区域间生态利益的再调配,最终实现区域间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西电东送”的主力军仍是火电,要加快解决出现的火电企业大面积亏损问题。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牵头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煤价变化情况,及时提高外送电的上网基准电价,覆盖发电成本,保证火电企业的正常运转、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推动火电由传统的主力电源向兜底保供、灵活调节的基础性电源转变。

三是支持西部地区就地消纳。国家通过资金支持、产业培育、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中东部地区高载能行业向宁夏等西部清洁能源丰富的地区集聚,支持资源型地区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增加西电的就地消纳,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升级,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推动共同富裕。

四是加快完善“西电东送”能源战略配套政策。建议国家有关部委推进电力市场改革中,充分考虑西部地区资源禀赋发展能源主导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和环境成本,制定政策指导地方通过计划协商+市场交易方式,完善跨省(区)输电定价机制,形成统一的电力交易市场,为“西电东送”提供公平、高效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