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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彦铮委员:关于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通道+”建设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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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写入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国家发改委先后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置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地位。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克服新冠疫情严重冲击,显示出强大竞争优势和良好发展前景。

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已经建立起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13+2” 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构建更紧密的合作共建机制。截至2022年,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网络已覆盖119个国家和地区的393个港口,沿线省市正努力构建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

但是,陆海新通道在立体化国际物流、产业大通道体系建设、更紧密跨境跨区域协作机制、对外开放能级提升、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对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挑战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新通道仍存在铁公水空多式联运规模和效率不高、物流枢纽间网络衔接和功能协同程度不高,沿线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滞后,通关便利化、国际多式联运标准化规制建设不够健全,借助陆海新通道应对美国对华经济竞争、在区域发展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考虑不足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推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

1.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国铁集团尽快启动渝贵高铁建设,完善通道功能。

2.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及国铁集团支持重庆果园港、龙头港、新田港、珞璜港、长寿港及相关铁路集疏运中心工程、铁路专用线和海关查验监管场所建设,批准重庆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3.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支持重庆至宜宾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打通重庆至中缅铁路货运通道。

二、加大金融对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力度

1.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支持力度。由人民银行、证监会牵头,争取由中国投资公司、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共同出资,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基金,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通道沿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支持。

2.由人民银行牵头支持重庆加入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同意在重庆设立“中国RCEP跨境电商结算中心”及“中国RCEP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

3.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出台政策,支持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陆海新通道应用场景范围,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和保险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海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场景,扩大应用场景险种支持范围,推动铁路提单物权化试点。

三、推动陆海新通道物流体系优化升级

1.由交通运输部和国铁集团牵头,推动加密开行重庆至广西北部湾港、广东湛江港、海南洋浦港的铁海、公海联运班列,稳定开行中卫、西宁等西北地区经重庆中转班列;增加中越、中老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开行频次,常态化开行中国至澜湄国家的跨境公路班车。由中国民航局牵头推动重庆至RCEP成员国客运航线全覆盖,增开全货运航线。

2.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国铁集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签订中长期协议,加大铁路运价下浮力度,放宽享受下浮政策的站点、线路和货物品名,建设集装箱共享调拨体系,完善境内外还箱点网络。

3.由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牵头推动沿线口岸、通道、物流园区运行收费规范统一,降费让利,支持重庆国际冷链基地建设。深化“13+2”机制,推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方案》项目化、清单化实施。

四、强化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作用

1.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牵头,增加西部内陆口岸肉类、水果等农副产品清关功能,增设汽车整车、药品等进口口岸和海关指定进境粮食等监管场地,进一步提升口岸运行效益。

2.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推动在重庆设立RCEP(中国)国际商品交易会、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东盟贸易服务总部基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银监会、海关总署、国铁集团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协调海关、铁路、港口、航运、金融等信息资源接入,定期发布通道发展指数。

3.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允许重庆探索开辟紧缺人才“国际绿色通道”,推进境外投资合作人员、高技能人才往来、短期居留及从业便利。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协作机制,许可重庆与国际仲裁机构合作在重庆设立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五、拓展“通道+”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

1.由外交部、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牵头,加大力度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与东盟国家合作行动方案(2022—2025)》,成立陆海新通道国际产业园联盟,挖掘各国产业合作潜力,建立“丝路电商”东盟合作机制,支持重庆设立“中国RCEP国际产业合作园”,封关保税运行。

2.由商务部、海关总署、教育部牵头,深化与东盟国家的通关合作、教育交流合作,推动“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扩大应用,设立“陆海新通道国际奖学金”,发起成立“陆海新通道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

3.由中央外事办牵头,高水平举办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并在重庆常设秘书处。(但彦铮,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工党重庆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