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发源于青海省的巴颜喀拉山,自西向东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及山东九省区,最后流入渤海。黄河从流经省区带走大量泥沙,最终在入海口不断淤积形成可观的新陆地。根据山东省地矿局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合作完成的《黄河三角洲海岸侵蚀与岸坡稳定性灾害防治》研究项目结果显示:黄河三角洲造陆最快的时段是1956~1985年,在此30年间三角洲新增陆地1496平方公里。目前,黄河入海口附近每年造陆1万亩左右。土地是一切财富之母。黄河入海口每年新增土地是国家最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沿黄九省区共同形成的宝贵财富和资产。有效盘活黄河入海口每年新增土地红利,合理开发利用这些新增土地,对促进沿黄九省区地区间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央财政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专门用于奖励生态保护有力、转型发展成效好的地区,补助生态功能重要、公共服务短板较多的地区。”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将黄河入海口新增土地红利纳入黄河流域“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机制适用范围。由国土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对黄河入海口每年新增土地进行统计登记,在确权中明确土地是流域泥沙流失形成的“共有”属性。并以此作为山东省与黄河流域其他省区共享共赢的合作商机,促进黄河全域产业要素在山东聚集。
二、将新增土地盘活为黄河流域省区“共享”“共赢”红利,完善黄河生态大保护格局。以新增土地再分配或优惠综合开发利用政策,虹吸黄河流域内陆八省区资金、人才、技术、数字等要素落户山东,带动产业链延伸、财政税收增加、就业岗位扩容等,形成黄河流域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土地红利,携手共谋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共建合作开发机制,促进沿黄九省经济共同发展。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探索建立沿黄九省区融合发展飞地平台与协作共赢机制,使沿黄内陆省区在黄河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拥有一个对外开放“窗口”,打造“飞地经济”平台,形成资金、人才、技术、数字等要素融合发展的经济试验特区,促进黄河全流域资源禀赋和产业要素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