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环境新污染物是影响公众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因素。当前,针对水环境新污染物尚缺乏全面深入的调查,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监测、处理措施有效性低的问题。
当前,已经发现的水环境新污染物有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微塑料三类。其中,内分泌干扰物主要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物质、工业化合物、植物和真菌雌激素、农药及除草剂等,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延迟性等特征,能干扰人类及动物内分泌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人体内天然激素合成、分泌、代谢等内分泌功能失调,造成生殖能力下降,甚至危及生命。
全氟化合物是持久性很强的有机化学污染物,主要代表物质有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酸及盐类,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炊具、食品包装等生产中,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全氟化合物能够在高温及光照作用下保证很强的稳定性,在人体内很难代谢,对人类健康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微塑料是指直径在5毫米以下的塑料颗粒,主要分为初生微塑料、次生微塑料。其中,初生微塑料是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环境中的工业塑料颗粒。例如化妆品中含有的微塑料颗粒;次生微塑料颗粒是大型塑料经过物理、化学、生物分解等处理后形成的小塑料颗粒。微塑料具有不溶于水、比表面积大、难降解等特点,经过水进入人体内会形成大量的累积并难以排出危害人体健康。
一、存在问题
(一)底数不清,完善法律及监管体系缺乏数据支持。当前,对排入水环境中的新污染物还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缺乏详细、全面的调查数据,对水环境新污染物的区域分布、产生来源、年产生量等情况掌握不准确。水环境新污染物底数不清给后面的立法及监测体系建设带来诸多困难。我国目前针对水环境新污染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给监管体系建设也带来了于法无据、于工作无目标的问题。
(二)指标不明,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缺乏科学参照。当前,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水环境新污染物的治理引起了重视,但是,在国家环境监测指标中,尚未明确水环境新污染物的具体各类指标和检测标准,这种状况使相关部门、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很难就水环境新污染物进行明确的界定,也很难开展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也难以落到实处。
(三)治理不效,进行新污染物处理缺乏科学技术支持。无论是水环境新污染物调查统计,还是监测评估,都是为了及时、及早地处理水环境中的新污染物,优化水环境生态,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此相比,我国学术界、科技界、企业界对于处理水环境中的新污染物研究较少、实践不多,对水环境新污染物的科学处理技术研发及应用都存在很大不足。
二、建议
(一)开展全面调研,完善法律法规。对我国水环境中产生的新污染物进行全面的检测、调研、统计,详细掌握各地水环境中新污染物的种类、含量、需处理容量。以此为依据,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监测处理机构和制度,为水环境新污染物防治提供立法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完善指标体系,支持监测工作。根据水环境中产生或发现的新污染物,明确新污染物的名称、指标、含量等指标体系,为开展监测提供支持。注重完善环境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将水环境新污染物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及时检测、跟踪水环境污染物的增减,为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提供支持。
(三)加强科技研发,提高处理效率。加强水环境新污染物的理论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制定出新污染物的科学处理方案。健全工厂源头治理、污水厂末端处理、水环境监测预警等水环境新污染物处理体系。借助大数据技术,提高水环境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处理水平,有力改善水环境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