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印发以来,各级政府、教育系统把“双减”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坚持校内外同向发力,充分为学生减压赋能,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双减”政策的落地也使整个社会、尤其是教育系统面临全新要求和挑战,由于增加校内课后服务、假期托管等任务,“双减”后高强度、长时间的教育教学,使学校教师的工作压力骤然提升。
一是校内课后服务延长了教师教学时间,教学研究的时间被压缩。“双减”背景下要快速适应课程改革、课堂改革、作业管理、评价变革等方面的新要求,教师专业发展和工作生活均面临较大压力,据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的一项调研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每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平均值为54.5 小时,但从事课堂教学的工作时间仅占总工作时间的22%。二是教师群体非教学性任务较重。各种“摊派”乱象让老师困扰不已,如教师需要参与综治民调、创文巩卫、扫黄打非等诸多事务性工作,此外还需完成各类教育实施成效等“留痕式”统计上报等。《中国教育报》的调查数据显示,84%的老师认为学校承担的跟教育不直接相关的工作(如检查、评比、活动)太多了。尽管202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了各省份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尝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然而,“减负清单”之外,隐性工作负担依然存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此减彼增”、减负的“度”把握不准、“减负清单”实施监督力度不足等现象。三是针对“双减”后教师评价制度未同步完善,学校各项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多,学科专任课教师除了备课、上课、写教案、批改作业、管理学生等常规工作之外,往往还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参与各类专项检查等。此外学校还会临时安排如执勤、监考、试卷命制、招生宣传、校本课程开发等工作任务。对教师的奖惩考核规定也体现出政绩化、数量化、非专业化、行政化等倾向,在无形中增添了教师群体的工作负担及工作压力。
为此,建议:
一是配足配齐在编教师,盘活编内外教师资源。按照“双减”政策规定“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的要求,加快置换临聘教师,尽快配足配齐在编教师,盘活编内外教师资源。颁布引入符合资质的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扩大课后服务供给,建立校外教育机构政府公共服务购买机制,探索实施弹性上下班和补充休息制度,以及发放补偿性和激励性的加班补助等方式,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及减轻教师工作量。
二是细化教师减负清单内容,增强执行的可操作性。建议党委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以督促减、以减增效。加强各地落实教师减负清单情况的持续督导,防止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督察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与教师无关事项,激发教师聚焦主责主业,潜心教书育人。畅通举报渠道,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三是建立教师工作负担“红线”机制。结合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各地明晰教师负担界定的标准,完善教师评价方式,加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从源头上彻底解决教师多头、多系统填报数据的问题,应进一步细化健全配套制度,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可探索优先晋升职称和评优评先等,形成界定科学、权责清晰、统筹开展的教师负担管理制度体系,将教师评价改革全面步入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