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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国英委员:关于将科学育儿指导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提案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如何“依法带娃”,不仅是家长的私事,更是成为了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强调家长的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求政府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加强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实施的着力点。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写入党代会报告,进一步凸显了家庭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基石作用。

2022年初,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双减”成效调查报告》显示,87.1%的家长最想“提高自身家庭教育素养”,82.5%的家长家庭教育有困难。2022年底,江西省妇联开展家庭建设调研,70多万家庭参与问卷调查,67.44%的家庭反映没有时间或者不知道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长获取科学正确家庭教育知识途径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需矛盾大。

育儿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放养到科学化的过程, 现代育儿不仅仅要靠经验,更要靠恰当的方法。当前,“管得太多、管得太少、管得太晚、管得太错”的问题突出,如何科学育儿已成为亿万中国家长的迫切需要。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快构建科学育儿政府支持体系。家庭教育、科学育儿涉及多个部门、多项职能,要协调制定出台科学育儿市场服务标准,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范科学育儿市场的有序运行,吸引非营利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出台发布科学育儿操作指南,发布从婚姻登记开始到孩子成年前的家庭教育操作指南手册,明确科学育儿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流程,指引相应人员按照指南手册开展专门指导,提高科学育儿指导效果。制定出台向无经济条件且无能力科学育儿的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特殊问题儿童家庭等家庭的干预政策。

二是有效利用现有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增加村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文明实践站、妇儿之家、家长学校等各类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依托现有的村(社区)各类服务平台相对完善的设施,增加托幼服务设施,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打造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半小时村(社区)生活圈,多种形式开展各个年龄段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村(社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科学育儿活动,满足居住地家庭的需要。

三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学育儿服务。发挥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等社会主体和志愿者的优势力量,引导其参与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加大家庭教育专业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探索建立社区科学育儿志愿者队伍,搭建自助互助服务平台。(龙国英,全国政协委员、南昌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