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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的提案

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相关制度,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等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相关制度。

当前,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矛盾凸显,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人民美好生活的空间供给不充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不充分等问题。一是人口、资源与环境不协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人口众多,高质量生活必然对资源提出新需求,而我国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与世界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水资源量和人均森林面积分别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1/4和1/6。同时,还面临着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恶化的问题,有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极限甚至超载,已直接威胁着当代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条件。二是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报告,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区占国土面积的60%以上。近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国土空间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和粗放浪费等,造成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滨海湿地面积消失57%,红树林面积减少40%;长江流域自2000年以来沼泽湿地丧失742.1平方公里,湖泊丧失220.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全流域面积的32.3%。三是自然灾害风险、城市安全风险逐渐增加。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地球进入地质活跃期,自然灾害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增加。快速城市化使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韧性大幅降低。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必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加强对国土空间的科学合理开发和长久有效保护,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为此,建议:

一、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加紧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等法律,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法制化。对“多规合一”改革涉及的《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草原法》《森林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重新审视,对突破现行条款或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对过时的法律法规废止或新立。按照“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思路,构建起一套能够为国土空间保护与修复保驾护航的法律法规体系,体现出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化和法定化支持。

二、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一张图”监督管理体系

加快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体现出“多规合一”,实现各类专业规划数据共享和平台的互联互通。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监测相结合,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与预警。加快构建责权清晰、依法规范、高效运行的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体系,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三、建立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

加快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支撑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督。基于不同层级、不同尺度和精度,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形成支撑“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价”与“双评估”技术指标、标准与方法体系。

四、加强国土空间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

要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塑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城镇空间,打造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美丽乡村空间,才能加快修复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源资产管理、有偿使用、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等实施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按照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差异化空间管控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出台鼓励多渠道融资和有偿使用的政策,形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与实现相关政策。


建议承办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