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高校对学术成果的基础性和突破性没有过高要求,但更注重成果的快速、高效转化,以直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北省委会副主委、荆楚理工学院副院长杨希雄建议,完善应用型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对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更要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效果来制定具体的评价机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是高校开展创新的指挥棒。”杨希雄委员介绍,国家在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中明确,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杨希雄委员认为,科研成果的价值在于其内在的创新,评价也理应集中关注成果的学术内核。
为此,他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提出3点建议——
从追求数量评价向追求质量评价转变。改变高校科研导向,注重科研成果产出、持有和转化实施水平的关联,以科研成果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价。更加注重考察科研成果解决问题、转化应用的具体创新,以及产业化推广的实际成效,从而提升高校成果产出和技术转移的能力,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从重视过程评价向重视结果评价转变。产生科研成果的过程固然要规范,但成果的取得及其转化才是科研最终寻求的结果。科研评价要在对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研发进度、成果取得和转化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重心向结果评价偏移。按照项目计划时长,适度放宽对项目研发内容和资金使用的进度检查,并将进度检查作为规范管理的手段,而非对成果评价的依据。
从形式审查评价向实质审查评价转变。重点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通过技术合同转让实现收入、社会科技服务活动实效等指标来进行实质性的成果考核评价。
同时,在采取评审人终身负责制的基础上,对科研项目的评议,以及科研成果的鉴定、结题、验收、奖励等过程中给予评审人充足的时间,使其能认真调研、比较与考虑,得出科学负责的结论。如果后期发现成果与评价结论出现了严重错配,可以追究相关评审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