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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和生委员:关于加快构建湘桂向海经济走廊的提案

打造好向海经济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海洋经济发展指出的新方向和新思路。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将以湘桂铁路为轴线,向北经永州、衡阳至长沙、武汉,向南经桂林、柳州、南宁至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贯穿湖南和广西,沿湘桂铁路达中越边境城市凭祥,向南沿广西沿海铁路抵广西北部湾港对接东盟自由贸易区组成的经济发展走廊。推进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建设,将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北部湾经济区、东盟经济圈的有效衔接,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尤其是长株潭城市群与北部湾城市群之间的陆海贸易大通道,实现长江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区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

一、合作推进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务实可行

建设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已有较好的基础。两省区交通互联,产业互补,人文相亲。建设湘桂向海经济走廊符合两省区发展利益。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将是湖南省开展与东盟国家合作的重要通道之一,构筑长江中游城市群与东盟经济圈的超级链接。广西与东盟国家海陆相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被赋予“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重任。广西与湖南省在“一带一路”中具有天然的合作要求和优势,因此,建立湘桂向海经济走廊成为两省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共同需要,符合两省区的发展利益。

二、推进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建设的建议

(一)将湘桂向海经济走廊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湘桂向海经济走廊总体规划》,在国务院同意后予以批复,将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建设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湖南和广西两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汇报,切实把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建设意见建议反映好,努力争取更多国家政策支持。

(二)将湘桂向海经济走廊纳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发挥广西的纽带作用,加强与西部12省区的沟通协调,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将湖南省纳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合作机制,深化湖南省与西部地区以及东盟国家的贸易物流通道对接。在广西北海市规划建设向海经济示范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将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建设纳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范畴。

(三)建立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协调机制。建立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副主席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省(自治区)相关部门以及沿线设区市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向海经济走廊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湘桂向海经济走廊省级政府间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高层会议,统筹协调湘桂向海经济走廊的长远发展。

(四)推进湘桂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加快湘桂铁路改造提升工程(衡阳至永州段扩能改造工程、永州至柳州段扩能改造工程、南宁至凭祥段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推动动工建设国家纵向高铁干线通道呼南(呼和浩特至南宁)高速铁路(湖南和广西段)。共同争取南宁至衡阳高速铁路纳入“十四五”动工建设。加快南宁至衡阳高速铁路建设,实施两省区“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畅通交界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道路联系。

(五)加强湘桂产业合作。积极推动两省产业深度合作,重点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领域合作,进一步推进共建向海经济“双向飞地”,合作推进跨国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双向投资。充分深入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加快湘桂历史古道开发和湘桂旅游合作区建设。联合开展湘桂旅游线路包装和推介,合作推出湘桂跨省区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开通长沙—桂林—南宁—北钦防高铁旅游,将湖南的长沙、张家界、湘潭、衡阳与广西的桂林、柳州、南宁、北海、崇左市等旅游线路对接,将两省区的山水旅游、海洋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融为一体。